2019年泰州市人民医院第三批人员招聘考试公告已公布,招聘工作人员29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4月9日16:30。泰州人才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三批人员招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编外招聘文件精神,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泰州市人民医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市人民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三批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超声、急诊、儿科、病理以及三甲综合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学历为硕研、本科、本科及以上的,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6.应聘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②2016年12月31日前研究生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两年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中医医院除外)工作经历。
7.应聘本科及大专学历者要求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泰人医招聘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4月9日16:30。
(2)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下列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住培人员提供住培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⑤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院党委会决策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引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9890080,联系人:凌薇
五、人才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人才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98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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