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过泰州人才网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0家,计划招聘20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至1997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以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考生下列材料:
(1)《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报名行为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考试和聘用条件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审核人员误审通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招考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兴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所学专业主干科目与要求专业基本一致,考生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凭岗位要求专业和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批准后,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和报名现场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17:00,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6)考生在指定时间凭身份证和报名回执,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人才中心相关证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7)面试费100元/人。对不能按上述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已签订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附件:
兴化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经费渠道 | 招考 人数 |
招考岗位 | 招考条件 | ||||
名称 | 简介 | 岗位类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关事务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101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会务管理服务工作 | 管理岗位10级 | 本科 及以上 | 不限 | |
市级机关保卫警卫队 | 102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行政中心监控、网络管理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 | 103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社会信用管理工作 | 管理岗位10级 | 本科 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在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农业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104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农学类 | |
林牧业局 | 钓鱼兽医站 | 105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推广,信息档案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兽医类 | |
大营兽医站 | 106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推广,信息档案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兽医类 | ||
李中兽医站 | 107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推广,信息档案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兽医类 | ||
周奋兽医站 | 108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推广,信息档案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兽医类 | ||
农业机械管理局 | 农机推广服务站 | 109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
旅游局 | 旅游服务中心 | 110 | 自收自支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证书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院 | 111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医护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 |
泰州市兴化复员军人疗养院 | 112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医务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救助管理站 | 113 | 全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 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
司法局 | 公证处 | 114 | 自收自支 | 1 | 办事员 | 从事公证外勤类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 及以上 | 法学类 | |
卫生局 | 中医院 | 115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办公室文字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类、新闻类 | |
第四人民医院 | 116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审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安丰镇卫生院 | 117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
周奋乡卫生院 | 118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及以上 | 审计类 | ||
垛田镇卫生院 | 119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
张郭卫生院 | 120 | 差额拨款 | 1 | 办事员 | 从事财会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13级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兴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 ||
序号 | 招考专业 | 可报考相近相关参考专业 |
1 | 中文类 | 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中文、中国民间文学、现代汉语、现代汉语言文学、文学、汉语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文秘、涉外文秘、文秘与档案、公共关系学与文秘、公关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商务秘书、现代文秘、现代文秘与文化传播、现代文秘及办公自动化、涉外商务秘书、新闻与文秘、法律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汉语言、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学教育、秘书、档案秘书、中国文学、汉语言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中国语言文化、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科技文秘、商务文秘、文秘教育、文艺学、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戏剧影视文学等 |
2 | 新闻类 | 新闻、编辑出版学、编辑学、传播学、传播媒体艺术、传播技术与应用、国家新闻、国际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新闻摄影、新闻广告、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与影响传播、网络新闻传播、体育新闻、新闻与文秘等 |
3 | 财务会计类 | 统计与财会、铁道财会、医药财会、财会统计、财务会计统计、经营策划与财务分析、会计、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会计电算化、商业财务会计、现代会计、会计与文秘、银行会计、国际会计、涉外会计、西方财务会计、工程预决算会计、外贸与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营销、财会、财务、税收财会、财会审计、理财学、企业理财、财务管理与审计、财务会计与审计、文秘与财务管理、财务财会、财务与金融管理、投资财务与信用、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与会计、投资与理财、农业财务、会计学教育、财会电算化、会计信息技术、注册会计专门化、财务报表分析、财会教育、财务会计教育等 |
4 | 审计类 | 税务与审计、审计、财税与审计、会计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邮电审计、基建审计、国际审计学等 |
5 | 法学类 | 法学、法律、商务法律、法制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法、诉讼法学、军事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劳动法学、国际法、国家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学、民商法学、商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贸易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律师、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劳动改造法、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律事务、社会保障法学、国际公法、海商法、治安法等 |
6 | 农学类 | 作物农学、农学、农业、农业贸易、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推广、农产品加工工程、农业综合技术与管理、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植物保护、土壤学、农药学、作物遗作育种、现代农业、现代农艺、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保护、种子生产检测与经营、现代农艺、农林技术推广、农作物、农业资源利用、农产品贮运与加工、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技术、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果蔬贮藏与加工等 |
7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其应用、计算机情报、计算机维护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技术与维修、计算机原理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器件与设备、计算机科学理论、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与计算机系统、计算机应用与信息管理、计算机器件及设备、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器件与设备、计算机科学理论、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通信与电子系统、计算机环境信息系统、大气环境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应用及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计算机信息工程、液晶显示技术、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包含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和电子信息类所有专业 |
8 | 计算机(软件)类 | 计算数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计算机软件与科学、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 |
9 | 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 计算机网络工程、图文信息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多媒体与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及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及多媒体应用、信息管理与网络技术、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信息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网络工程、网络传播、通信与网络技术、网络安全、网络监察、信息安全、系统工程、计算机组织与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管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处理、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与多媒体技术、信息与多媒体技术、信息及通信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计算机网络与工程、网络技术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电子商务、网络工程与网站建设、计算机与网络、计算机与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信息及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网络与通讯、信息及通信网络等 |
10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电子科学、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微电子学、无线电物理学、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对抗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微电子制造工程、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处理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 |
11 | 临床医学类 | 生物医学及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检验、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计划生育医学、传染病学、眼耳鼻喉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法医学、康复治疗学、内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等 |
12 | 护理学类 | 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等 |
13 | 兽医类 | 兽医生物制品、临床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学、兽医微生物、兽医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动物检疫、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寄生虫学与寄生虫、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兽医产科学、兽医外科学、传染病学与预防兽医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及卫生检验、兽医公共卫生、动物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兽医、动物医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