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月份招聘公益性岗位未满,根据有关规定,泰州市白马镇人民政府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相关要求详见《白马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2);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男性18-55周岁、女性18-4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1.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白马镇党群工作局。联系电话:0523-89996599。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经户口所在镇街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并出具相关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填写《白马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成绩计算:面试得分+优先加分。
4.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由镇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联合审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公示与聘用审批。对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镇统一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四、薪酬管理
拟聘用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考核管理,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
附件1:白马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xls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doc
附件3:白马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二、白马镇2023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1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5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白马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白马镇为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联系电话:0523-89998365。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白马镇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3)。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考察工作由泰州市白马镇为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工资按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州市白马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998365
监督电话:0523-89998346
附:
附件2:白马镇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
泰州市白马镇为民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