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开发2023年第四批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海人社〔2023〕91号)的文件规定,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在泰州人才网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中街道公共服务类岗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3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32人,共计35人。负责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类岗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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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城中街道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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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及技能要求 |
工作内容 |
岗位类型 |
工作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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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理员 |
2 |
女:18-48周岁 |
高中及以上,会电脑操作,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
综合服务 |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 |
社区 |
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统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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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
1 |
女:18-45周岁 |
高中及以上,会电脑操作,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
协助街道、社区开展公共管理等工作 |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 |
街道、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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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保绿、垃圾分类巡查、残疾人管理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辅助等 |
32 |
女:18-48周岁 |
初中及以上文化 |
各类保洁保绿工作 |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
街道、社区 |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泰州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低收入人口;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其他。
以上人员需在体检前完成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年龄、学历等岗位要求见附表一。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个别岗位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不超过6个月,薪酬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非全日制的,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一般性公益性岗位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临时性岗位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城中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蒲田路1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城中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乐居城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0606835(赵女士)
监督电话:0523—80606805(海陵区城中街道纪工委)
附件1:城中街道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表
附件2:城中公益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