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姜堰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的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1-04-26 浏览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请进入到面试环节的考生于4月26日上午9:00-12: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至区人社局八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现金),具体名单见《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名单》(附件1)。

面试拟于4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另我局拟于4月30日对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组织统一体检,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1:《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成绩

01

2021000615

吴永华

94.4

01

2021000429

何悦

78.1

01

2021000131

张星

77.9

01

2021000227

陈立

76.9

01

2021000218

杨昆

74.1

01

2021000527

周小伟

72

01

2021000629

黄鹏

70.9

01

2021000515

俞子钊

70.1

01

2021000107

袁成

67.5

01

2021000220

包建驰

66.1

01

2021000630

蔡伟

66

01

2021000116

方超

61.6

01

2021000614

陈启彦

59.3

01

2021000216

李文生

58.4

01

2021000213

吴盛明

57.8

01

2021000322

夏威

57.2

01

2021000410

田浩

53.1

01

2021000631

胡伟

53

02

2021000417

姜鸣

90.5

02

2021000119

陈瑞

90.1

02

2021000114

刘丽

89.4

02

2021000219

陈俐君

87.1

02

2021000507

唐爱丽

86.1

02

2021000221

卫静

86

02

2021000412

乔雯

84.8

02

2021000502

秦莉娟

84.6

02

2021000325

杨梦颖

84

02

2021000525

黄瑞

83.1

02

2021000206

王杰

82.3

02

2021000517

张丽娟

81.5

02

2021000625

薛雅娴

80.7

02

2021000414

严湘

78.7

02

2021000314

孔垂凤

78.6

02

2021000316

王媛媛

78.5

02

2021000426

吴慧云

78.2

02

2021000103

汤蒙蒙

77.8



附件2:

体  检  须  知


1.体检当日早上,考生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检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和体检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必须全程佩戴。

2.体检当天“苏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以及体检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社区)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不得参加体检、并配合属地防疫部门工作。

3.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4.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不得迟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5.考生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水、饮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X光检查。上述人员须在体检前向姜堰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便出入。所有考生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进场,进场后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请注意不要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出场。体检中途,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9.考生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络接触,不得找体检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者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随身物品(包括手机)一律在出发前存放在指定地点,体检结束后取回。

10.体检结果将在姜堰人才网公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如考生申请复检,则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如考生申请复检,则当场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到姜堰区人社局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参加体检及增加检查、检验的各项费用自理,多退少补。

12.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3.本体检须知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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