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陵镇执法人员配备,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20周岁—40周岁(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2002年5月11日以前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4.适合夜间值班、执勤;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公安部门处罚的、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或有精神病史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反殡葬改革、建房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存在经济纠纷,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全镇计划公开招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10名,其中8名男性,2名女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等环节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19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陵镇党群工作局(镇政府410组织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2569160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广陵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和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四、考试考核办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中考体育考试项目(立定跳远、实心球、200米等)和标准。鉴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体能测试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具体体能测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7、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报酬两部分组成,参照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同类人员发放。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广陵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3-82569160;监督举报电话:0523-82569166。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