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2021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考 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考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监测站 | 101 | 2 | 1∶3 | 专科及以上 | 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食品工程类 | |
102 | 1 | 1∶3 | 专科及以上 | 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食品工程类 | 面向2021年毕业生 |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3. 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日—5日,8:30—17: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4日—11月6日8:30—17:00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图片材料原件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xhsthjjrsk@点击浏览,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资格初审工作由兴化生态环境局负责。
本次招考时间与兴化市人社局、兴化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考试时间一致,不能重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提供有本人签字的PDF及word原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6)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7)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8)其他报考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考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经人社局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下午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公开发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报名结束时,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报兴化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兴化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10096(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事业科)
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附件1: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2021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