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要求
(一)招考人数共计61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招考岗位 |
招考 人数 |
招考条件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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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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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特 警 支 队 辅 警 |
56 |
5 |
男,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指数(18-30)。退役军人、取得A1或B1驾照一年以上并能熟练驾车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指数(18-28)。 |
(二)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确认人数与招录计划的比例大于2:1的,则按流程实施招录;小于2:1的,则适当降低招录人数,确保不低于2:1的比例组织考试。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于12月30日至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及行程码到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行程码获取方法:微信关注“通信行程卡”,点击行程卡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考试与录用
(一)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身高和体重指数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女)8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
加分项计分方式为:退役军人加2分;党员加2分;在部队每获得一次二等功加5分;每获得一次三等功奖励加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2分;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需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经招录部门审核)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持有A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5分;B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4分,E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2分。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政审。将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综合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实行一次性制,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并经政审合格后体检。
(六)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待遇及其他
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泰州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考生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泰州市公安局网站及“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公布。
咨询电话:0523-86320386。
泰州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