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平台服务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5名、民政协理员2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民政协理员,详细招聘计划见《广陵镇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广陵镇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简述 |
岗位数 |
工作地点 |
1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从事村(居)相关工作 |
5 |
村(居) |
2 |
民政协理员 |
从事村(居)相关工作 |
2 |
村(居) |
二、报名条件
1、拥有广陵镇户籍或广陵镇常住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4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读);
4、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5、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6、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基层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7、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部门处罚的或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近五年有违反殡葬改革、建房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村民中影响极坏的;
(4)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广陵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拟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步骤实施。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聘用。
2.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3月18日;
3.报名地点:泰兴市广陵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出具相关居住证明;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相关在读证明。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泰兴市劳动保障协理员、民政协理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兴市广陵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569160
泰兴市广陵镇人民政府
2022年 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