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至2001年8月6日期间出生)。
(六)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泰兴市司法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泰兴人才网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进步街1号二楼、延令街道南街社区西100米)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按规定规范填写《泰兴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报名表》或现场领取《报名表》。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需将上述相关报名材料以一个PDF文件(用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772944172@点击浏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4.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六)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泰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进步街1号二楼、延令街道南街社区西100米)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
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工资执行现有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工资标准,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奖惩。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223862
十一、本公告由泰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66889
附件:
泰兴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