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0-07-16 浏览 下载WORD

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省、泰州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经姜堰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志愿优先的原则。

(三)鼓励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就业的原则。

二、招录单位及专业

招录单位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招录职位与数额详见附件。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08、2009、2010届姜堰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计划内专业对口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报考非城区镇卫生院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3、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录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监察局监督,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录信息(7月13日):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市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

1、时间:7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符合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费:98元;

6、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及招录职位设置要求,自愿选择报考职位,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其中只能填报一个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及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本科职位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填报志愿经审查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发现虚报瞒报等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招录考试。

(三)笔试(7月27日):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四)面试(7月28日):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五)综合成绩评定(7月29日-30日):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加减分项目包括:第一志愿填报非城区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加10分,专科生加6分;往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已参加资格考试有一门未达60分者减2分;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的减6分。考生成绩于7月30日在姜堰卫生网、姜堰人才网公布。

(六)预录(7月31日-8月2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批次进行预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

第一批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进行预录,然后由符合职位设置及专业要求且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第二批在第一批预录后,按职位设置表中备注栏内改招专业再进行,其方法仍从符合职位设置及专业要求且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预录后不到岗,或填报服从调剂志愿而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后不到岗的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招录考试。

(七)体检:预录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医疗职位依照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体检标准执行,其它职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不再补录。《体检通知书》于 8月3日下午5时前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

(八)聘用:经审核确认与报名信息无误后由用人单位与预录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其标准不得低于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试用期内,因身体等原因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单位不再续聘。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和市卫生局定级考试合格者,报人社部门确认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连续3年内不能通过执业资格或职称考试的,不再续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工作在市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本简章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6072(市卫生局)0523-8823588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市监察局)

姜堰卫生网 姜堰人才网

附件: 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一)、(二)

   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姜堰市人事局代章)    姜 堰 市 卫 生 局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一)

 

   

  

人数

   

市人民

医院

11

临床医学A

本科及以上

2

男性

临床医学B

本科及以上

2

女性

临床医学C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病理

临床医学D(眼耳鼻喉方向)

本科及以上

1

临床医学E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心电图

临床医学F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超声

医学影像A

本科及以上

1

男性

医学影像B

本科及以上

1

女性

麻醉

本科及以上

1

市中

医院

2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5

临床医学C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病理

临床医学D(眼耳鼻喉方向)

本科及以上

1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A

本科及以上

5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B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儿科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C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肛肠科,男性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D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肛肠科,女性

麻醉

本科及以上

1

医学影像A

本科及以上

1

男性

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1

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1

中药学

大专及以上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或信息管理

大专及以上

1

市疾控

中心

3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

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1

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1

市卫生监督所(2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合管办(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男性

妇保所(1

临床医学A

本科及以上

1

从事男性科,男性

合计

40

 

2010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二)

单     位

专    业

学    历

人 数

备 注

溱潼人民医院(9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2

中医骨伤

本科及以上

1

护理

中专及以上

3

药学

大专及以上

2

财会

大专及以上

1

张甸中心卫生院(14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2

临床医学B

大专及以上

1

从事妇产科,女性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大专及以上

1

麻醉

大专及以上

1

如缺,改为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2

如缺,改为临床医学

护理

中专及以上

4

药学

大专及以上

2

中药学

大专及以上

1

顾高中心卫生院(4

口腔医学

大专及以上

1

临床医学B

大专及以上

1

从事妇产科,女性。

如缺,改为药学

医学检验

大专及以上

1

财会

大专及以上

1

蒋垛中心卫生院(2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1

护理

中专及以上

1

娄庄卫生院(2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2

兴泰卫生院(3

护理

中专及以上

2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1

如缺,改为药学

淤溪卫生院(1

临床医学B

大专及以上

1

从事妇产科,女性。

如缺,改为预防医学

桥头卫生院(2

临床医学A

大专及以上

1

男性

医学检验

大专及以上

1

沈高卫生院(2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2

俞垛卫生院(1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1

如缺,改为药学

三院(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

护理

大专及以上

1

大伦卫生院(2

护理

中专及以上

1

财会

大专及以上

1

白米卫生院(3

临床医学

本科

1

临床医学B

本科

1

从事妇产科,女性

医学检验

本科

1

如缺,改为临床医学

里华卫生院(1

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1

梁徐卫生院(2

护理

中专及以上

1

药学

大专及以上

1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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