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金延揽高层次人才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09-07-28 浏览
     2009至2013年的5年内,围绕该市医药、机电(船舶)、化工等优势产业和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重点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800名左右海外优秀人才,形成引领该市跨越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链。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出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为该市人才强市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创业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过评审,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特别优秀的,可突破最高资助标准;注册企业所在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引进人才创办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创业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在该市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创新人才的创新项目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特别优秀的,可突破最高资助标准;创新项目落户企业提供工作场所和生活住房;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创新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在该市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经确认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取得海外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分别享受8万元、14万元安家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在我市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在海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确认;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国家、省、市评选表彰和资助扶持计划;企业聘用海外优秀人才,可挂靠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储备机构,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核定档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海外优秀人才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在该市参加中考的,参照归侨子女入学待遇等。

  泰州市人事局局长孙宏明介绍,从今年起,泰州市本级财政专门设立每年2000万元专项资金,各辖市(区)也分别设立500至1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海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及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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