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姜堰经济开发区、溱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4〕299号)和原姜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拔姜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姜委办〔1999〕95号)精神,现将选拔推荐2014年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叫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统称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原则
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重点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二、选拔推荐范围和对象
1.专家选拔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科技管理等一线工作岗位上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除外),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 部(省)属驻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亦可由单位推荐选拔。
3.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高层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原则上不作为市、区突贡专家的推荐对象。
三、选拔条件
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是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是市(省厅、局)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获省(部)、市(省厅、局)奖励等级比上述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申报区突贡专家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获得区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市(省、厅、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省(部)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奖等级比上述每降低一档,奖励次数需增加一次。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深,在省(含)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过十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两本以上专著),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市内某一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的主要完成者。
申报区突贡专家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在省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过五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一本以上论著,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市区内某一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的主要完成者。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和再创新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所创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实施后成效显著,业内公认,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
5.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术高超,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内公认。
6.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省内或市内推广交流的可申报市突贡专家;管理水平在省、市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市内或区内推广交流的只可申报区突贡专家。
7.在其它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家、省同行评比中多次获奖,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可申报市突贡专家;在省、市同行评比中多次获奖,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只可申报区突贡专家。
(二)高技能人才
在企业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市级(含)以上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班人、技能大奖获得者、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或高技能人才中地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区突贡专家要求获区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或获得三次以上区级技能表彰。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国家专利、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可申报市突贡专家;获得过省级专利、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只可申报区突贡专家。
3.在省级(含)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可申报市突贡专家;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三等奖的可申报区突贡专家。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或绝技绝活,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为行业公认,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方法与程序
(一)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自荐或由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呈报。
(二)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专家成立评议组,根据选拔条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议,提出市、区两级突贡专家建议人选后交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评议,将市级突贡专家推荐人选上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荐申报市级突贡专家的人选如落选,则列入区级突贡专家候选人名单。
(四)专家评审组根据名额设置和评审原则提出本年度区级突贡专家建议名单,经有关部门行政评议无异议后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发文公布。
五、推荐名额分配
2014年我区推荐市突贡专家人数控制在10名内,其中专业技术人才8名,高技能人才2名;区级突贡专家选拔表彰人数控制在10名以内。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教育、卫生、农业部门市、区推荐指标数各控制在2名以内,其他部门、各镇(区)和单位推荐指标数各控制在1名。高技能人才可不受指标限制。
六、申报材料
1.市级突贡专家申报材料:《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和WORD电子文档;《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业绩简介表》一份和WORD电子文档(以上表格请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件下载”栏“专家国际合作”中下载);
2.区级突贡专家申报材料:《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和WORD电子文档;《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业绩简介表》材料一份和WORD电子文档(以上表格请到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人事人才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
3.附件材料(指近5年来各种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参与的重大项目的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攻克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经验技术推广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均用A4纸张制作,双面打印(复印)。附件材料需制作封面,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盖章确认。
七、相关要求
(一)选拔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把本部门(单位)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二)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26日、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06室)。联系人:刘静,电话:88869409,Email:zck88869409 @ 126 . 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