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的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4-09-16 浏览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及做好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3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0日至12月底。

二、服务对象

1.2014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 2015届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1.开展实名登记。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入户走访等方式,主动为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各地要用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积极与系统中辖区内毕业生取得联系,了解毕业生的现状以及就业意愿,做好实名制登记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服务措施录入系统,确保服务率达100%。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刊、网络、橱窗、电视、短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宣传解读国家、省和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社区、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高校毕业生。

3.组织专场招聘。各地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求职机会。

4.促进就业见习。各地要对原有的见习基地进行梳理排查,积极拓展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成为见习基地,指导见习基地合理开发见习岗位,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见习中来。要加大对见习工作政策扶持,按要求落实见习补贴,力争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5.实施技能培训。“百日行动”期间,各地要制定专门技能培训计划,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要组织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培训或创业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

6.支持自主创业。各地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训或演练,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为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与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7.落实困难帮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实名制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充分摸底调查,分解落实帮扶责任,开展结对帮扶,确保百日行动结束时征集覆盖面和安置就业率均达100%。

8.免费提供服务。各地要免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落户办法,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二)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

1.活动名称:泰州市高校毕业生2014年秋季网络招聘月活动。

2.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

3.活动目标:整合就业信息服务多方资源,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搭建适合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政策、获取信息、提升能力,尽早实现就业。

4.活动要求:活动由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以“泰州人才网点击浏览)”作为招聘月活动主会场,设置招聘月活动专版,统一发布各地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和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招聘会信息。各地要在本级人社部门网站、人才网站发布网络招聘月活动统一标识,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政策信息、招聘岗位和招聘会信息,上下联动开展好网络招聘月活动。

(三)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

百日行动期间,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面向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征集2015届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全国各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相关线路和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届时各地要积极组织单位参加赴外招聘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难点,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加大对此次“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力争让每一名高校毕业生知晓此次行动,并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动寻求就业服务。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吸引2015届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创业,营造集聚高校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服务。各地要不断创新丰富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力争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覆盖到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使其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各地在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赴外招聘等各类就业促进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有序开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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