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城区申报2014年度泰州市优秀人才开发经费补贴的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4-11-08 浏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以下简称《规定》)、《泰州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泰办发〔2009〕63号)的精神,现就申报2014年度人才开发经费补贴有关事项通过泰州人才网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4年新申报泰州市优秀人才须是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园区创办企业或引进的人才;
2、2012、2013年已确认为泰州市优秀人才需申报第二、第三年度生活补贴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14年度泰州市优秀人才的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进入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五)其他正高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材料
(一)2014年新申报市优秀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近期体检表(10月份以后);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创业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7、《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一式四份,可登录新泰州人才网下载;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2012、2013年已确认为泰州市“优秀人才”需申报第二、第三年度生活补贴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已确认的泰州市“优秀人才”需提供《泰州市优秀人才待遇兑现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泰州市优秀人才服务期协议书》复印件一份。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送至园区组织人事局人才科(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报送地址:双子楼815室,联系人:钟砚琦,联系电话:86202008,电子邮箱:zyq6610035 @163 . com。

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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