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5-06-15 浏览

根据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点击查询),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具体由泰州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处负责,联系电话:0523-86606567。
二、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9日(上午8:30—12:00)
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3室(泰州市海陵区南园新村33号,电视塔西南侧)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原件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 人才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部门名称 部门代码 职位代码 笔试成绩
(百分制折算)
1 王孝遗 203120100401 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01 01 72.7
2 张霞 203120100420 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01 01 72
3 帅莹 203120100512 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01 01 71.7
4 吴文骏 102120100208 泰州市罡杨镇水利站 02 01 68.5
5 朱海龙 102120100214 泰州市罡杨镇水利站 02 01 67.2
6 张晨 102120100209 泰州市罡杨镇水利站 02 01 58.3
7 钱凯 204120100906 泰州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03 01 88
8 黄鑫 204120100828 泰州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03 01 84
9 施晓晨 204120100706 泰州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03 01 83.3
10 胡寒 102120100201 泰兴市航道管理站 04 01 69.5
11 戴笠 101120100104 靖江市航道管理站 05 01 60.3
12 刘小杰 101120100101 靖江市航道管理站 05 01 58.9
13 潘子衿 102120100205 兴化市公路管理站 06 01 60.4
14 张玮 102120100211 兴化市公路管理站 06 01 59.7
15 缪锐 102120100218 兴化市公路管理站 06 01 58.7
16 丁一 102120100217 靖江市公路管理站 07 01 66.9
17 朱睿 102120100204 靖江市公路管理站 07 01 63.6
18 汤霖 102120100222 靖江市公路管理站 07 01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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