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5-06-30 浏览

    根据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我市“三支一扶”岗位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的人选名单已经确定(见附件)。现将我市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的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7月6日9:00—17:00,资格复审地点: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二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由学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封装加盖封口印章后交个人携带)。(3)报考支教岗位的毕业生,应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
另外,根据考生个人情况,按照《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内容提供相应材料:(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经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证明。(2)担任学生干部的提供经学校院(系)盖章的证明。(3)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的提供证书。(4)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的提供证书。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类型的材料只须提供最高等次,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将作为考察积分的直接依据。因此,请各考生提供材料务必详尽。
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及其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8日9:00—12:00。
二、面试考察
面试时间定于7月11日,面试要求及须知详见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单》。考察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523—86883116。
附件 1: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人员名单
2: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
3: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要求


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
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1

101100100830

薛杨娟

2

101000100130

钟洁

3

101000101117

徐仁玲

4

101100100810

金磊

5

101100100923

郑文玉

6

101100100821

童慧

7

101100100726

黄杰

8

101000100201

余成

9

101100100521

许月

10

101080101216

王芹

11

101100100519

杨亚云

12

101000102014

黄婷婷

13

101100100802

李磊

14

101100100908

白冬冬

15

101100100106

窦平

16

101100100516

张丽娟

17

101000100229

刘聪

18

101000101926

朱荣欣

19

101030101414

张海荣

20

101100100524

高敏

21

101100100612

黄鑫

22

101100100419

周东瑾

23

101000101603

王玉

24

101000101703

王琪荣

25

101000102206

徐瑶

26

101100101212

宋睿

27

101000101623

周佳

28

101000100726

李静

29

101000101724

张秀丽

30

101100100709

吴梦玥

31

101100100128

刘燕

32

101100100706

吴涯

33

101100100130

蔡康

34

101000101611

苏晨

35

101000100129

龚珊

36

101100100202

徐艳阳

37

101000101913

朱颖

38

101100100615

缪钰

39

101100100806

臧安琪

40

101100100722

安然

41

101000100811

陈潇潇

42

101000101213

陆慧敏

43

101100101018

王艾

44

101100100426

王燕

45

101100100916

杨扬

46

101100100325

翁雅琪

47

101000101617

孙明月

48

101100100817

王薛钰

49

101000100707

单世凤

50

101080100812

丁佳蕾

51

101100101028

顾志云

52

101100100227

黄亚兰

53

101000100305

夏启

54

101000101319

郁文

55

101080101509

丁咚

56

101100100610

董晓敏

57

101000101602

李安琪

58

101000100128

王璐

59

101100100215

朱卉

附件2:

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担任职 务
情况

□ 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会长
□ 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 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团总支部门负责人
□ 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
□ 无



情况

□ 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表彰
□ 国家级单项表彰,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表彰
□ 省级单项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表彰
□ 无
□ 受过处分                 □ 无

获奖学金情况

□ 国家级奖学金
□ 省级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 无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不实,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承诺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
2015年  月  日

附件3:

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要求

 

1.表格中所有项目都是必填项,其中“担任职务情况”、“奖惩情况”、“获奖学金情况”栏,是的请在相应条目前面的□内打“√”,否的请在相应条目前面的□内打“×”。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群众。
3.《信息采集表》中涉及奖惩以及奖学金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担任职务的须提供聘书原件或学校院(系)证明材料。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必须由学校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4.考生填好《信息采集表》后,交学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封装加盖封口印章后交个人携带。
5.如果《信息采集表》中所有选项都为“无”,则无须交由学校盖章。
6.考生必须在《信息采集表》签名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如有不实,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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