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我市高校毕业生集聚“122”计划,全面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0日至12月底。
二、服务对象
1.2015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2016届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举办宣讲活动。市和各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进校园举办就业政策宣讲会,为毕业生宣讲解读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全面介绍当前就业形势和各地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优势,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运用好就业政策,主动寻求就业服务。市人社部门将于活动期间组织企业HR经理和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进校园开设“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堂”、开展“企业文化进校园”活动,帮助毕业生提高择业技巧、提升就业能力,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各市(区)要认真制定进校园宣讲计划,积极推荐本地区有条件的人力资源经理人和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参与到活动中来,每个市(区)须推荐人社部门负责同志、人力资源经理人和基层就创业先进典型各不少于1人,9月底前将宣讲计划和人员名单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2.印发宣传资料。各地要对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梳理,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和就业服务小册子,在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宣传橱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学生集中的场所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聘现场、基层平台等场所张贴、发放,让每一位毕业生都清楚直观了解各类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和就业服务等内容。
3.开办专题栏目。各地要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的联系,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专家和企业负责人访谈、基层就业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访谈等形式,持续刊发报道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指南、促进毕业生就业先进做法及成效等内容。要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和人才网开设毕业生专题网页,全面梳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方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查找。要发挥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作用,及时将本地专栏链接到校园网站,使每位在校学生都能够了解到我市促进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工作动态。
4.设立服务窗口。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都要在服务场所专设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对外公布咨询服务电话。要通过专窗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人事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信息发布、报到手续办理等“一条龙”服务。对来窗口办事高校毕业生,及时做好跟踪回访,全力解决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5.落实实名登记。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用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积极与系统中辖区内毕业生取得联系,通过电话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毕业生的现状以及就业意愿,做好实名制登记调查,搞好跟踪服务,积极引导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之中,确保就业服务率达100%。
6.强化就业见习。各地要对现有见习基地进行梳理排查,拓展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成为见习基地,指导见习基地合理开发见习岗位,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见习中来。要充分利用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见习工作信息化建设,优化申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大对见习工作政策扶持,按要求落实见习补贴,力争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7.加大困难帮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实名制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充分摸底调查,分解落实帮扶责任,建立专门台帐,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帮扶,确保百日行动结束时征集覆盖面和安置就业率均达100%。活动结束时,各市(区)要将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困难帮扶情况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拓宽高校毕业生招聘渠道
8.突出专场招聘。各地要结合产业升级深入挖掘开发一批能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高质量岗位,重点组织规模较大、招聘人数较多、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可结合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区分专业、行业,举办诸如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专场招聘,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求职机会,切实让毕业生通过招聘活动落实适合的就业岗位。
9.实施网络招聘。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和市(区)人社部门将联动开展“泰州市高校毕业生2015年秋季网络招聘月活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搭建适合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活动以“泰州人才网(点击浏览)”作为招聘月活动主会场,设置招聘月活动专版,统一发布各地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和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招聘会信息。各地要在本级人社部门网站、人才网站发布网络招聘月活动统一标识,并按要求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招聘岗位和招聘会信息,上下联动开展好网络招聘月活动。
10.组织赴外招聘。百日行动期间,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面向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征集2016届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全国各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市人社部门将统一组织赴省内外相关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线路和时间安排详见《关于组团赴外招聘2016届高校毕业生和优秀人才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321号),届时各地要积极组织单位参加赴外招聘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难点,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活动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各地在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赴外招聘等各类就业促进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作用,加大对此次“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力争让每一名高校毕业生知晓此次行动,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动寻求就业服务;同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吸引2016届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创业,营造集聚高校毕业生、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作,提升服务质量。此次“百日行动”由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全市人社系统上下联动,各地要加强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合人社系统优势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不断创新丰富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平台,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力争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覆盖到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使其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