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共8名,现将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有较强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医药高新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就业创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2000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岗位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6-28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 医药高新区野徐镇野徐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地址:野徐中路88号;电话:80801436)、明珠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吴陵南路祥龙家园30幢;电话:86842258)。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两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时,区人社局及时调整并公布本次招聘人数。招聘计划不足数另行组织招聘。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岗位测试人员,同分的加试确定。
3.岗位测试。岗位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测试合格线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4.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风建设、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的相关潜力、态度、精神状态等方面。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区用人单位安排岗位上岗。
三、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由区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待遇为泰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按相关规定实施考核管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为医药高新区网站
2.咨询电话:0523—80801436、86842258、89690245。
附件下载: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