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用工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 应聘人员总体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勤奋敬业,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专业知识扎实。入职后能胜任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经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驾驶员岗位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的履职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姜堰区经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 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号楼309办公室(科技路199号)。
3、报名事项:
(1)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2)报名者填写《报名表》2份(见附件2)。
(3)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5)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综合知识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公司研究确定,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因考生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后的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期为1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予聘用。
五、 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考核管理。试用期内,月工资按照3000元/月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转正之后,月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标准发放,另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开发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姜堰区经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523-80578297
监督电话:0523-80575321
泰州市姜堰区经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