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行动计划,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快乡村人才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见习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对象
计划选聘150名,其中:各镇(街道)选聘134名;从2016年-2018年退役的士兵(士官)中专项选聘16名,(具体选聘计划数量见附件1)。
选聘对象:
1. 年轻退役士兵(士官);
2. 区级机关、镇(街道)机关站所编外人员,行政村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志于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姜堰区户籍;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 致富能人、乡土人才、2016-2018年退役的优秀士兵(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区级机关、镇(街道)机关站所编外人员,行政村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优秀退役士兵(士官)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 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 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 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 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各镇(街道)组织科(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5张到拟报考的镇(街道)报名点报名,填写《姜堰区2019年公开选聘见习村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原则上只能报考户籍所在镇(街道)或紧邻镇(街道),报名时需表明是否服从志愿调剂。
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可先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并承诺于体检环节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2. 资格审核
各镇(街道)报名点根据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向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 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到各镇(街道)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各镇(街道)另行通知。
4. 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在姜堰党建网上公布。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数量达不到1.5:1(进位取整)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5. 面试
按照选聘数量1:1.5(进位取整)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在姜堰党建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镇街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量化积分×40%,保留2位小数。量化积分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泰州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量化积分细则》打分。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4分。
总成绩在姜堰党建网上公布。
7. 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由于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街道)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由各镇(街道)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 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党建网以及各镇(街道)、村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街道)统一办理见习村官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面向2016年-2018年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的见习村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镇(街道),结合基层实际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镇街岗位。
四、岗位待遇
1.见习村官实践锻炼期1年,具体岗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以及年龄结构老化的村倾斜。原则上,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实践锻炼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
2. 实践锻炼期内,见习村官工资报酬由基本报酬、考核报酬、专项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报酬2500元/月·人,由各镇(街道)统一办理企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考核报酬按所在村副职考核报酬平均标准考核发放,专项奖励由各镇(街道)研究确定。
实践锻炼期满后,经镇(街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按照《姜堰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姜办〔2018〕116号)相关规定执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华港镇见习村官实践锻炼期及期满考核后的工资报酬、保险待遇由该镇参照本镇村干部标准研究确定。
3.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姜堰区委组织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由姜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116、88869106
附件:1.各镇(街道)招聘计划、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8日